谨以此文献给我那可爱的薇薇徐风!
我叫黄海乐,说实话,我真的玷污了这个名字,快乐总是离我很远,也许我能够得到它,但是我懒的去够,本来我不是这样的,我正迈着大步向一个高点奔去,但是命运一直在跟我作对,它先是把我的眼睛挡住,然后把我转了一百八十度的圈,于是,我生命的阶梯便失去了原本的方向,开始向下走,我也懒得再回头,我怎么能跟老天作对,我只是一个如蚂蚁一般的对手。五六年前你跟我说逆来顺受,我会毫不犹豫的将它踏在地上,而今天,我选择了接受……
十三岁那年我步入初中,初一到初三的三年时间里,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眼里,我一直是一个乖乖虎,而我也一直引以为傲,我甚至可以为了不考年级第一,就三个月不回家,但是那种充实让我觉得生命如此美好,天总是那么的蓝,鸟儿仿佛总是在为我一人歌唱,在我心中,明天无疑是光明的,会有更宽的大路出现在眼前。这一点,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。想一想当初,如果我还能再回到那一天,我愿折寿二十年---或许我活不到了那么多年。可是,事实是拥有压倒一切的力量,它证明我的想象更像是做梦,那年,哥哥上高二,妹妹上二年级,本该那样幸福的一个家……
妹妹有先天性心脏病,很严重的那种,自打我懂事以后,我就知道,她会死的!她会死在我们所有人的前头,那个可怜的小天使。我总想离她远一点,再远一点。这更像逃避,我不想让失去的痛苦挫伤我的心,但我又怎么能够作到呢?
她总是偷我的钢笔,为此我总共买了六支钢笔,可是我很高兴,高兴能给她这样的一点快乐!
她还是走了,任何人都无法挽留,临死前她躺在床上还笑嘻嘻的告诉我,她把我的钢笔放在了她的枕头下面,这一点其实我早就知道,可是我当时我竟然说不出话来,我拿出钢笔在她的手腕上划出一个手表,她笑了更开心了,她死了,但他是快乐的。
小妹的离去也带走了妈妈的魂魄,小妹是她的一切,她的一切都没有了,继而妈妈得了重病,永远的躺在了床上,再也无法下床,于是,我们家彻底的蹋了……爸爸把我和哥哥黄海帆叫到跟前,我们之间将会一人离开学校,挣钱来养活家里人,因为妈妈看病花去了大量的金钱。我没有认为那个人会是我,我才十五岁,即使辍学也不能帮家里做什么,可是,我错了,也许是哥哥离大学更近吧,爸爸在哽咽中选择牺牲了我,而我必须无怨无悔的接受这一切,我当初笑着答应,但心却迷失了位置,感觉总是空荡荡的,很难受。
可是我没法去工作,于是爸爸通过人系关系,让我进了山东济南的一家卫校上学,两年就可以出去找工作,校长是我爸的一位同学,他可怜我们家,没要我的学费,我挺感激他的,他是一个好人。
这像是一个机会,我应该抓住它的,于是,我很努力,纵然我学习不错,但他们是以‘运动’方面来衡量成绩的,我不奢望成为武林高手,但我绝不能让别人看扁,半年后,我作为学校的形象代言人挂上了宣传海报能挂到的任何地方,一共有五个人荣登那张海报,一个人打四个,而我则是打人的那位,很帅!
三年后我来到深圳的一家超市当保安,虽然这不是我理想中的职业,但我还是感到一点踏实,十七岁当保安,幸亏上天赐予我一米八多的个儿,勉强还震得住,我和我的好友林轩在一起站岗,我们是在卫校认识的,他也登上过我们学校的宣传海报,不过是挨打的其中一位。可他老爸秀厉害,我们在卫校的教师就是他爸,我估计是少林寺出来的俗家弟子吧,武功棒得不得了,林轩他是我见过女朋友最多的人,同时也是我见过失恋次数最多的一个人。早上左手还牵着一个女孩,到了下午就换成了另一个。
终于到了领工资的时间,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赚钱,1050块!真得不少了,我把其中的五百送给了我的校长,那是他应得的,可是他最终还是没要,于是我给了他妻子,她很坦然的接受了!
然后我又往家寄了五百,超市管吃管住,我用不着花钱,有些特殊的时候总是林轩掏钱,但我很踏实,有一天我会还他的!
就这样,我在这里过了快半年了,生活是这样的平淡,以至于我变得让我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。
但那一天……
林轩跟几个大学生吵了起来,很激烈,后来林轩不顾经理的训斥和他们打了起来,显然单枪匹马的他落于下风,这可恶的家伙,非得让我这五好良民动手啊,我对鼻青脸肿的他说‘你请今晚上请吃饭呀’便冲进人群中,这帮眼镜怎么会是我的对手,我可是我们学校的散打第一人。不过我没什么实战经验,虽然我不情愿,可看来今天这场架是跑不了了,林轩这小子。
我挨了多少拳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对手只会比我挨的更多,要不然为什么我手上没有伤,却一个劲的流血呢?没打架以前我以为我会以一敌百,打过之后才发现,在学校里学的那些全是花架式,如果按照那样打的话,我估计不出一个小时我就会跟妹妹作伴去。不过,我们终究于是赢了,那几位留下一句‘你们等着瞧’然后就在三秒之内消失掉了,林轩把胳膊架在我的肩上,脸肿的跟南瓜似的,这时,我看到我们的经理跟企鹅似的扭着就过来了,其实他这人平时不错,可是今天我觉得我是难逃一死了,他不会原谅我们的。我感到背有点凉!
他走过来,用手指指着我们俩:“你……你们……”这个可怜的男人,他应该减肥的,但是他没有。这个时候,林轩用手背擦了一下血,然后很潇洒的对经理说:“陈经理,你们这儿的工资太低,我准备辞职不干了”听到他这一句话,我们亲爱的经理更加说不出话来了。我一边为林轩这么帅的表现叫好,一边想狠狠的踹他一脚。然后他拉着我就走出了超市。(主要是他自己已经走不动了)。这小子,我还没说要辞职呢,我还要供我哥上大学呢……
我不能让爸爸知道这事,所以我和林轩又找了份新的工作---在建筑队上干活,,每月750块的工资,累死人的工作量,虽然我已经没有大的追求,但好歹也要找份体面点的工作呀,但生存至上,我只得接受,林轩,你这个垃圾,请我吃饭……
上帝,我作梦都没想到我会沦落到这一步……